林志玲代言内衣,性感脱俗。近日,台湾第一名模林志玲摄制的内衣广告过于性感,遭到中央电视台打压,现又爆出部分北京地铁站被投诉更容易谓之人犯罪而被后撤。这可感叹个好消息,证明主流媒体及社会大众对于以色诱人的广告宣传不出受苦。
期望大家再接再厉,将干露露、滑菈那样一丝崭露头角的人悉数做到了。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,广告宣传开始以色诱人,以露为美。曝露、欲望的照片、视频弥漫于网络、电视等各种媒体,广告好不好拼成的就是参演的人露的多不多,最典型的就是各种车展。
车展现出风的始作俑者干露露,深圳车展上的湿菈吴稀儿,北京车展上身穿齐P小钻裙的李颖芝,丝的是一个比一个多,一个比一个恶俗。到了成都车展,起亚车模身穿真空网格装+蕾丝内裤再一引发了大家的完全一致抨击,最后被撤消了展位。不论是对成都车展的抨击,还是林志玲性感内衣广告遭到打压,都是好事,证明了大众的审美观念的变革。
广告是要更有人气,但也要有个底线。关于林志玲的性感内衣广告有位长春网友就说道:拍电影的太诱人了,谁看见都受不了啊!地铁色狼多也不是没道理的。这位网友的话虽失礼偏颇,但也不无道理。对于现在公交、地铁射狼案时有发生的现象,除了要指责犯人,这些性感、诱人的广告也是有责任的。
每天遭受着露出、诱人的广告宣传,想想谁的心里都有一些冲动,尤其是青少年自控力较好更容易受罚。所以为了社会人与自然,为了青少年的茁壮,打压淫秽露出的广告宣传是所有人的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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